一、信用卡欠款人死亡了人还还款么
信用卡欠款人死亡了人还还款,仍然需要以其遗产对欠款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信用卡欠款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
信用卡欠款还不上的后果:
1.欠款人应额外支付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
2.欠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可能产生不良记录。
3.被法院起诉后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三、信用卡欠款多少会被起诉
信用卡欠款一般在一万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起诉。对于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可以立案调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着轻微的,可以减轻处罚或免于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七条 催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有效催收”:\n(一)在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后进行;\n(二)催收应当采用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n(三)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n(四)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n对于是否属于有效催收,应当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电话录音、信息送达记录、信函送达回执、电子邮件送达记录、持卡人或者其家属签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证据材料作出判断。\n发卡银行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应当有银行工作人员签名和银行公章。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