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金融公司抵押的汽车会被金融公司卖掉吗?
在办理机动车抵押贷款业务中,尽管有部分机构提出“只押证不押车”的方案,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不论双方在抵押协议或借款合同中的如何约定,这种涉及到直接处置抵押车辆的行为均缺乏明确法律支持。
若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还款,机动车抵押贷款机构应当首先对其发出催告并要求还款。
若借款人依然无法支付欠款,该机构应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程序,而非采取未经授权的擅自处分。
显而易见,在借款人拥有移动车辆且仍处于抵押状态期间,任何擅自进行的车辆买卖操作都是非法的。
因此,正常情况下,机动车抵押贷款机构绝无可能采取私自出售车辆的方法。
《民法典》合同编中借贷法律关系相关法条
汇总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查封对方车辆为何要自己抵押呢
您大概是向司法程序提出了诉前保全请求,诉前保全即是指在正式诉讼启动之前便对被告方的财产实施一定程度上的限制措施。
此类措施可能会对被告及其资产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然而在这一阶段,案件的事实情况以及责任认定尚未得到最终确认。
法院为了防止在事实和责任与您所主张的存在差异并导致被告方遭受损失的情况下,确保您具备承担相应责任的经济实力,通常会要求您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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