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一、武汉毕业大学生落户政策
1.放宽年龄限制条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5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40周岁放宽至年龄不满45周岁。
2.是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
3.是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就业的取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创业的取消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缴税证明等材料。
二、湖北省大学生实训补贴政策
经各区,人社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备案,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籍、外籍留学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可参照执行)实习实训,并按规定向实习实训大学生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武汉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每年可申请两次,按照每人每次600元给予实训基地补贴。
三、苏州人才房政策
1、在高新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2、个人以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3、在高新区就业、创业、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由住房的博士、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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