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系统适用小型汽车办理新车挂牌、外地转入车辆预选号牌业务。发牌机关代号为:鲁-Q。
2、“自编预选号牌”的号牌资源编排规则:
(1)鲁-Q后第一位和第二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2)鲁-Q后第一位是0,第二位为字母,后三位为数字。以上编排规则中字母不包含“O”、“I”,“T”。请认真查看系统提示的可选号段。
3、请按系统要求认真选择您办理的业务类型、证件种类,正确录入证件号码和车辆识别代号,所选择和录入的信息必须与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业务信息完全一致,否则选号无效。
4、使用本系统预选号牌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请到就近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业务并选定号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选号牌,时间以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5、同一车辆使用该系统每天只有3次成功查询号牌机会,请在3次机会中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号牌,当天查询号牌超过3次以上,不能预选号牌。
6、同一辆车允许使用该系统查询号牌资源累计次数为30次。超过30次仍未预选号牌成功的,将不能再使用该系统进行查询。请到就近车管所业务大厅选号机选取您满意的号牌。
7、同一辆车使用该系统只有两次预选号牌机会,两次预选号牌成功后逾期未到车管所选定号牌的,将不能再使用该系统。请到就近车管所业务大厅选号机选取您满意的号牌。
8、本系统实行随机自动递补方式进行选号池号牌资源的补充。
9、如果恶意占用号牌资源或非法攻击本系统,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0、以上规则由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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