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免个人所得税吗
时间:2024-01-23 21:10:14 11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离婚房产过户免个人所得税吗

离婚的房产过户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免个人所得税: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或者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等。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第二条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离婚后买的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离婚后买的房属于个人财产。夫妻离婚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也已经被分割清楚了,此时一方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享有房屋所有权的当事人对于房屋的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离婚后复婚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吗

对于离婚后再复婚的情况,复婚登记之前的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复婚后的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次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在离婚时已经分割为个人财产了,所以只能算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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