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已过户,符合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条件情形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比如虽然房屋已经过户,但是双方经过协商愿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此时需要返还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份共有房产已过户可以赠与吗
按份共有房产已过户可以赠与,具体如下:
1.按份共有人自己份额可以出卖或者赠与,且不需要征得共有人同意。
2.按份共有人出卖自己份额赠与是否需要征得共有人同意,但是在同等条件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文5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