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为了加快城市建设进程,不少老旧小区和城郊农村开始慢慢拆除了,对于很多人来说,生活也将发生重大改变。对被拆迁人来说拆迁最重要的就是补偿了,而通常补偿都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直接给钱,而另一种就是给房。于是,不少被拆迁人开始纠结了,到底是要钱还是要房?
首先,在补偿合理的情况下,被拆迁人无论选择是要钱还是要房都是不亏的。因为要钱是根据被拆迁房屋、土地的市场价评估给出的现金补偿,相当于拆迁方买了你的房子;而要房子是直接补给与被拆迁房屋价值相当的房产,相当于拆迁方用新房换你的旧房。那么,被拆迁人应该怎么选才最划算呢?
一、货币补偿方便省事,但有贬值风险
货币补偿最大的优点就是操作简单方便,可以一次性解决问题,被拆迁人可以自己规划使用。所以,对于已有合适住房的被拆迁人来说,拿钱可能更方便。因为房子已不是必需品,而且每月可能还有房贷要缴,那么这个时候选择拿钱就更合适一点。不仅能减轻贷款压力,还可以做点小投资,为长远生活做打算。
但拿钱也有缺点,那就是房屋变成货币后存在的相对贬值,或者拿到钱后不知如何使用造成的无度挥霍。目前房价、物价涨幅较快,被拆迁人要是拿到钱款后再慢慢寻找合适房源,可能很难再买到同样面积的房屋了。
另外如何支配这一大笔钱也是个问题,一夜暴富的“拆二代”最后过得比穷人还悲惨的新闻报告不胜枚举,如果被拆迁人不具备一定的投资理财能力,手中钱款也将面临贬值问题。
二、产权调换解决居住问题,但后期纠纷多
房子最大的优点就是升值空间大,尤其是这些年在经济发展的促进下,所以对选择要房的被拆迁人来说,这算是一项投资。若被拆迁人的城市级别较高,不妨把房子当做一项投资,自己居住或以后出租都划算。
但拿房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很多地方奉行先拆后建,在拆迁时没有妥善的安置计划,造成安置房迟迟不能交到被拆迁人手中。另外,不能保证安置房的产权、质量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很多被拆迁人不懂这些,光听拆迁办说是大产权,等办证知道只能住不能交易就傻眼了。还有就是被拆迁人对房子的位置、户型、环境等因素的选择权十分有限。
因此,我们建议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时,要看清协议条款,对安置房的产权、面积、位置、质量问题、违约责任等是否有作出约定,不要等到交房后出现问题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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