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取公众人财产罪,亦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定罪量刑的标准之一即为涉案金额。
具体而言,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乃是衡量此项犯罪行为严重程度的关键因素之一。
通常情况下,若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则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
单位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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