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的劳动合同丢失豆瓣的解决方法是哪些?
劳动合同丢失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办,可以重新签订一份一样的合同,也可以复制原合同,并注明合同丢失补办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哪些?
1、签订时间: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必须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到期前最好完成续签。如果相应截止日遇到节假日的,一定在节假日之前完成相应签订工作。
2、签字和盖章: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意核实用人单位的名称和公章一致,并通过工商登记确认用人单位合法存续;而用人单位一定核实劳动者的签字为本人签字,且签字与劳动者平时字体一致。
4、劳动合同盖章的方法:劳动合同文本应该有页码,并且加盖骑缝章或者每页签字确认。
5、劳动合同条款以及劳动合同管理:劳动者领取以及借阅劳动合同一定要有书面凭证。
6、特殊人员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高管、负责人力资源的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7、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应当及时以该理由终止劳动关系。
8、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的,如果劳动者自愿,仍然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补签劳动合同: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合意可以补签劳动合同。
签订的劳动合同丢了可以去用人单位补办。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签订合同的时间,首次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还要注意用人单位的名称和公章是否一致,通过工商登记确认用人单位是否是合法的,除此以外,要注意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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