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噪音扰民归哪个部门管
1、对于噪音扰民的管理部门,要区分不同的噪音类型来看。如果是工业噪音或建筑施工噪音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如果是交通噪音或社会生活噪声的,由公安机关管理。
2、噪声基本分为四类:
(一)工业噪声,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二)建筑施工噪声,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三)交通噪声,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道路机动车归公安等各行业部门管辖。
(四)社会生活噪声,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原则上归公安机关,但有两处例外:.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及商业固定设备、设施的正常噪音问题。
3、当居民对周边噪音进行投诉时,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把投诉件根据职责来转交给各个相关的主管部门,而相关部门就会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来对噪音进行查处。
4、假如是室内装修活动所发出的噪音、广场高音喇叭、叫卖等噪音,都是由公安机关为主来进行管理的。假如是涉及空调、餐饮店等社会生活而发出的噪音,那么就是以城管为主来进行管理。假如是涉及工业企业等产生的噪音,那么就是由环保局为主来进行管理。假如是涉及道路等交通而发出的噪声,那么就是由交通委为主进行管理。
5、归市公安局管理的噪音具体包括:
(1)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是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商业经营活动
(2)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发出的噪音
(3)家用电器、乐器或者是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发出的噪音
(4)室内装修活动发出的噪音
6、归市城管局管理的噪音具体包括:
(1)文化娱乐业、饮食服务业、商业企业作业和使用空调、冷却塔等产生的噪声污染
(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
7、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且有权利对造成噪音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而受到噪音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利要求对方排除危害;如果有造成损失的,那么就要依法赔偿损失。
8、如果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处分,如果警告后不改正的,那么就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9、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工作日的12时至14时以及18时到次日8的时候,禁止在已经交付使用的小区楼内进行会产生噪声的装修施工。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该采取措施,尽量减轻噪音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干扰。
二、噪音扰民打110有用吗
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噪音扰民打110是有用的。
110是我国通用的报警电话号码,其在大陆地区除负责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还接受群众突遇的、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等。而噪音扰民本就属于治安处理范围,因此,在受到噪音污染时,我们应当及时拨打110请求解决。
当通过110出警后仍不能解决的,我们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噪音扰民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三种处理措施:1、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2、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警;3、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行为或者进行整改,减少噪音排放及作业时间。各地噪音扰民规定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居民区室外大喇叭或建筑施工,是晚上8点,超过就算扰民。如果是家装施工,晚上8点以后就应该停止了,超过算扰民。如果是家庭晚会、音乐等,有晚上9点的,也有9点半或10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设备,应当根据声环境保护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逐步在依法制定的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噪声限值。
前款规定的工业设备运行时发出的噪声值,应当在有关技术文件中予以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铁路,因铁路机车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划。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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