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处罚法警告有什么影响
(一)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警告,其没有任何法律和行政效力。
(二)有法律效力的是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行政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刑事犯罪案件才会有案底,记入人事档案。
二、治安处罚从重情节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从重处罚情节:有较严重情节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的,对报案人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故意毁坏财物的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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