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能一方承担债务。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所以如果双方能够就一方清偿全部债务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债务可以由一方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清偿责任。只是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不产生外部对抗效力,如果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仍可要求夫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离婚纠纷案件律师
1、接待当事人,倾听当事人讲述;收集、确认与案件相关证据;大致判断案件的结果;(这本身也是心证的过程,一定要注意倾听单方陈述所得出的结果有可能与真实事实有差距,这需要后期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以及仔细判别本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相关证据。)
2、与当事人一起确定是否进行调解;
3、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接触,做好调解与诉讼的双重准备;(案件至此,在律师心中对案件结果应该已经有相当确定的判断,同时要把这种判断结果明告知当事人。出于各个律师办案风格及当事人的性格的不同,对案件结果的负面与正面因素是如实、还是夸大、缩小地告知当事人,需要律师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分析。)
4、进入结案阶段:调解结案或诉讼结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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