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该支付债务诉讼律师费的费用
1.债务发生纠纷时。对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通常均会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具体如何承担,则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判决由谁来承担,败诉方承担原则性规定。
2.对于委托律师诉讼的律师服务费用,由委托人自己承担。因为律师是属于维护委托一方当事人利益的代理人。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收费方式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的收费方式有: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不同的服务方式,单独或综合采取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等方式。
采取固定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及执业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并在委托合同中确定。
采取计件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一定费率,确定收费金额。可适用于业务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律师业务。
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大小,按约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法律服务费用。
采取计时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执业风险、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协商小时费率。
三、如何衡量债权债务律师服务的合理收费
1.约见律师咨询:债权债务等方面法律咨询
收费标准:律师办公室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200元;上海市区内当事人指定地点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500元(提醒:咨询请提前预约,不满1小时以1小时计)
2.普通代理收费
债务事先支付律师费,追回款项全部由债主所有;追讨债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包括:调查费、取证费、一、二审诉讼或仲裁费、执行费、工商费、交通住宿费等;
3.半风险收费:
债主事先支付部分服务费,事后按追讨回款项较小比例(10%-50%)付费;追讨债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包括:调查费、取证费、一、二审诉讼或仲裁费、执行费、工商费、交通住宿费等;
4.全风险收费:
债主不支付任何费用,按追讨回款项较高比例(20%-50%)付费;
适用范围:客户历年累积的应收帐款金额较大,债务人数量众多,又遍布于不同的省份之间,且欠款年限不等,清欠难度各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n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n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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