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余刑超过3个月的必须送监狱执行。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关押的是已经被判决刑事处罚的罪犯。
一、看守所属于司法还是公安
看守所属于公安。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
二、还没有判刑可以关押吗,是合理的吗?
还没有判刑可以关押,是合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后,要被羁押在看守所,直到法院判决移送监狱服刑或刑满释放,判决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可以在看守所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三、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是什么
看守所与监狱最大的区别在于,二者看管的主体不同。首先,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而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主要看管的是已经被认定为犯罪,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罪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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