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算诈骗罪。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称谓。
套路贷一般判刑几年
套路贷款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只要诈骗数额超过三千元,就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论是借款人还是贷款发放人,只要有非法占用的目的,利用伪造的合同骗取违约金、定金、手续费,或者制作虚假的银行对账单、收款凭证,甚至采取威胁、利诱、欺骗等手段,让借款人重新签订一份新的非法合同,都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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