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级任职资格评审程序
(1)组建中评会;
(2)主管部门接收经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转的评审材料;
(3)召集评委;
(4)学习有关政策规定;
(5)分专业组评议推荐
(6)召开评委会评审;
(7)评委会将评审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
2、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程序
(1)在省职改办指导下组建中学教师高评会;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接收经过省职改办批转的评审材料;
(3)召集评委;
(4)学习有关政策规定;
(5)分专业组评议推荐;
(6)召开评委会评审;
(7)评委会将评审结果报省职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