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将自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共同开展为期5年的防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并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
这是记者2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办在兰州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了解到的。专项工作旨在通过依法查处和预防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努力确保脱贫攻坚期内职务犯罪不发生、少发生,做到预防、帮扶、惩治到位,并推动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防监督机制,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方案明确了依法查办发生在扶贫领域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案件和重点地区,并强调将扶贫开发惠农领域的职务犯罪一并纳入专项工作。
根据方案,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要全方位排查职务犯罪风险点,加强对策研究和检察建议,开展专项预防和专题合作,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村到户。专项工作期间,将建立扶贫领域基础数据联通机制,健全线索快速移送和案件查办协作配合机制,扶贫部门12317举报电话收到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举报线索,可直接移送同级检察机关。
方案还强调,对查办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案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注意化解矛盾纠纷,全力追赃、及时发还,促进扶贫资金精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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