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拆迁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分类,按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助被拆除。
(3)奖励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的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迁补偿费的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
宅基地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一)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屋的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评估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
(二)房屋拆迁补偿差额=合法拥有房屋的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评估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为: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拆迁补助+无周转房的临时安置补助+过渡期以外的临时安置补助+停产停业造成的非居住性住房损失补偿>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被拆迁人居住在周转房内,则公式第二项为0;
2。被拆迁房屋为住宅的,公式第四项为0;
全文5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