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2.清算。
3.破产财产分配
4.清偿债务
5.注销登记申请。
一、注销清算债务怎么办
注销清算的,其债务应当进行偿还,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公司在进行注销清算的时候,应当将公司的债务和财产进行确认,在清理了债务和财产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公司注销手续怎么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手续的办理是:
1.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3.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登报公告;
4.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告后,公告公司终止。
三、企业已经进行破产清算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4.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5.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6.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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