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类工业用地的标准具体如下:
1、一类工业用地:金融活动业、缝纫工业、电子工业、工艺品制造等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
2、二类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工业、纺织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等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
3、三类工业用地: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采掘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工业等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四十八条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消防工业用地标准
(1)开工前在当地消防支队备案;
(2)现场电焊、切割这些需要动火的地方,在动火前到总包单位(有的话,没有就自己单位管)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各方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另外,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形成书面的消防重点部位监测点,并形成记录;
(3)现场实际操作过程中,工地上各处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工地内有充足的消防用水并且消防水管单独回路覆盖各个角落,另外工地内形成符合规定的消防道路,场内动火和消防重点监测部位有专人值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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