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贸进出口企业需要什么资料
第一次办理的具体办法:
登录商务部主页网上政务-政务大厅-外贸司-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系统-备案登记-在网上申报材料。
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公章)。
1、按要求填写的《备案登记表》(如是变更,则下载空白登记表在电脑上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自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流通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7、如是变更,还需要提供源进出口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表)。
8、如是变更,还需要提供变更报告。
备齐以上资料之后,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目前只有部分城市的商务局有备案的权利,其他城市的企业经过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盖章后,还需要向省(区)商务厅提交材料。一般商务厅会在收到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出正本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这个过程一般是不需要花钱的。
二、进出口许可证的规定
进出口许可证是由国家有关机关给进出口商签发的允许商品进口或出口的证书。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对外贸易管制手段之一。采用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商品的进出口都要在申领了许可证以后,方可对外签订合同或办理订货手续,没有许可证,一律不准进出口。进出口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数量、进出口商国别、期限、总值、运输方式、贸易方式和支付方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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