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产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房屋、金钱、知识产权收益,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丧葬费领取流程如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办理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4、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行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5、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办理丧葬费需要哪些材料?
(1)个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火化收据(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死者身份证、社保卡、死者养老金存折或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与死者关系证明。(2)若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与死者的关系在户口注销证明里不能清楚反映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要求写明关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关系),办理时需法定继承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3)农转非死亡人员需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所填写四份街道办事处盖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4)步骤:①法定继承人或单位经办人本人持以上材料到社保局办理拨付手续。②核实拨付单内容准确无误后,法定继承人或单位经办人签收拨付单,并留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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