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原则,本人提出申请市区外迁入
申请材料:
1、户口迁移审批表
2、人事劳动部门户口关系迁移通知书(省部属单位内部调动的凭其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
3、迁移人户口簿、身份证
4、单位接收证明
5、落户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公租房证、单位住房证明或迁入地派出所同意挂靠证明);迁入现家庭所在地的(父母、配偶),提供关系证明(如原迁出户口簿、结婚证、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6、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
7、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办证中心预审查同意快递邮件或窗口现场办理;
3、申请人邮递证明材料(证件类原件还需复印件)到办证中心;
4、办证中心办结邮递回原证件和准予迁入证明等。
窗口现场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审查证明材料;
3、手续齐全有效的,即时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579-8229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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