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外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
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做什么
处理教师需要出具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手续。教师出现以下行为,可以进行处分: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外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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