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立案规定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如何处罚?
1、犯伪造、变造、买卖、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属于犯罪情节严重情形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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