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铜陵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代办受理条件有哪些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3、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
二、铜陵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代办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铜陵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代办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铜陵分厅申请或者到办理机构现场进行办理。
1.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办结:将材料报送至镇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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