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是否受到刑事处罚?《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后,人们传考作弊,正式入刑。所以,是不是所有的考试作弊都被判刑了,当然不是,它只针对国家性质的考试作弊,并非一般所有的考试作弊都计算在内。那么国考包括哪些呢?国家考试是指国家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人事、司法、医疗等职业资格考试、等级考试、公务员考试等活动。1、国家教育考试(高等教育考试)包括: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博士研究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2、资格考试。包括:教师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医生资格考试等。3、水平等级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4、公务员考试。包括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等。入刑考试作弊并非一般所有试作弊,只针对上述国家性质的考试作弊。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仅处罚组织考生作弊的组织者,不处罚参与作弊的考生。
2、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组织考生进行舞弊的行为会损害国家的考试管理秩序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但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3、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
4、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考试作弊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替考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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