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诱导消费者怎么处罚
对于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行为的商家,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措施包括:
1)商家必须对消费者在被诱导期间所订立的所有消费合同进行全额原价赔偿;
2)若情节较严重者,商家除了需要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赔偿外,还需额外追加赔偿,赔偿金额则为消费者购买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支付的全部价款或费用的三倍;
3)但凡追加赔偿的金额低于人民币伍佰元(伍百元)的情况,必须一次性支付上限金额即伍佰元(伍百元)整。
对于处于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境地的朋友们来说,以下几种都是切实可行的维权途径:
1)首先,可优先选择与经营者通过协商方式来化解矛盾冲突;
其次,也可尝试通过投诉方式,寻求相关部门帮助;
此外,还可以依靠调解,向诸如消费者协会等依法设立并运行的调解机构提出申请;
最后两种备选方案为仲裁及诉讼。
需要指出的是,仲裁作为解决此次争议的途径,需要事先与经营者完成仲裁协议的签署方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故意诱奸怎么算
诱奸并非专业的法律术语,使用花言巧语诱骗妇女与其发生性关系称为诱奸,并非采取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从而达到发生关系的目的。诱奸并不涉嫌犯罪,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诱奸14岁以下的幼女也属于强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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