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收人民币举报电话是多少
消费者如发现拒收现金的情况,可致电“1236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或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拒收现金情况反映电话”进行反映、投诉、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拒绝收人民币是违法的吗
拒收现金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接受现金支付时,要为消费者提供便利条件,不得以找零不便、怕收假币、人手不足、内控风险等理由,不收现金。避免出现现金支付较非现金支付相比,手续繁琐、环节多、时间长等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第三十八条人民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通:
(一)不能兑换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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