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事项名称:户口分户、立户办事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申请对象需要具备资格(条件)和需提交的资料: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产证明、宅基地土地使用证;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办事流程:户籍员接待→群众准备材料(或派出所民警调查)→户籍民警填写审批申请、打印审批表→派出所审核→户籍员报送局户政科、主管局领导审批→户政科网上审批→派出所办理
收费标准:
户口簿
6元/本
各乡镇
新价非字[1997]48号
8元/本
城镇
新价非字[1997]48号
办事地点:各县市基层派出派出所
主管单位:各县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和田县户政股:2026836杨军
全文3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