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量刑问题,需要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案情来综合考虑与评估。在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中,某些员工利用自身职位所赋予的职权之便,挪用本应属于公司或企业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者借予他人,如果涉及的金额达到较大规模且已超过三个月尚未归还,或者虽然在三个月内并未逾期还款,但是涉及金额较大且用于经济利益的活动,又或是进行了非法活动的,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而如果这些员工挪用的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即使在三个月内已经归还,但涉及金额仍然较大且没有退还的,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是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担任公职的人员,或者是由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同样存在上述行为的话,将会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6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