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时间:2024-01-24 02:26:37 43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1、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处罚金;

2、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分别处:

(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犯罪的)

(2)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保险诈骗罪是复行为犯,其基本犯罪构成中包含两个不独立成罪的实行行为,其一是虚构保险标的、对已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虚构保险事故、制造保险事故,其二是向保险人索赔,如果仅仅是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制造保险事故,但并没有向保险人索赔,就不会侵犯保险人的财产权,不构成保险诈骗罪。

二、哪些人可以构成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才可能构成本罪,这是从单独犯罪的角度而言的。但从共同犯罪角度看,我们知道,无上述特殊身份的人完全有可能成为有此身份的人的共犯。换言之,任何人明知被保险人意欲自伤后骗取保险金而仍为其提供帮助行为的,包括帮助其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尽管该帮助人未参与帮助其进行索赔等事项的,根据共同犯罪的一般原理,仍可成立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保险诈骗罪不需要行为人在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就具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身份,只要向保险人着手实行保险诈骗行为时(如提出索赔)具有上述身份即可。由于保险诈骗罪是真正身份犯,所以,正犯(包括间接正犯)必须具有身份,不具有身份的人只能成立狭义的共犯。

三、保险诈骗罪中的诈骗行为有哪些

1、投保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保险人承保,常见的案例就是被保险人明明已经办好了住院手续,却故意隐瞒继续投保疾病险。

2、人为制造意外事故或者加害被保险人,骗取保险金,这种行为大多出现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中。

3、故意制造损失和意外事故,或故意夸大损失程度。

4、故意扩大损失程度,比如有的人投保了健康险,明明已经痊愈了但是不肯离开医院。

5、捏造保险事故或者是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比如说有的人开车不小心自己剐蹭了,捏造说发生追尾等行为。

全文8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处罚措施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处罚措施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