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伪造租赁合同查的到吗
登记备案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与方式,但登记备案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实践中,有的租赁合同是没有备案的,因此有的伪造租赁合同不一定能查出来。依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伪造房屋租赁合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伪造租赁合同什么罪
伪造租房合同一般不会构成刑事犯罪,除非有以下情形,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伪造的租房合同加盖了某公司印章,可能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如果该公司根本不存在,利用该合同进行诈骗,并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提供伪造的合同,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可能构成伪证罪。
三、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三)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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