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对外负债,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
一、分公司有监事吗
公司的监事,主要起到监督公司的作用,主要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众多公司设立监事,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在我国,监事、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那么,分公司是否能设立监事呢?我们知道,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所牵涉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以总公司对外独立核算。也就是说,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分公司不像总公司一样具有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分公司是没有监事的,只有总公司才设立监事,对总公司进行监督。
二、劳动仲裁终局的话分公司能报告吗
发生劳动争议,除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劳动者原则上只能将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并不可以将与自己无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分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因为用人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等,虽然与用人单位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在法律上,各个公司都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各自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对外独立承担用工主体资格。但在此律师要特别说明两点:1、虽然用人单位与其分公司都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但两个单位资产、人员混同,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将两者作为共同被申请人;2、即使不能一起告分公司,但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总公司名下没有财产的,劳动者是可以追加所有的分公司为共同被执行人,也即是说,虽然不能直接告分公司,但分公司最终还是要对总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三、子母公司的详细概念
子母公司的概念: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主要资产,依法办理登记,由母公司控制,享有独立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母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以母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对海外经济实体进行有效控制的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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