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能退吗?不交了
非本地户籍员工在终止雇佣关系之后,有权利向相关机构申请退还其自行支付的缴纳部分,然而对于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的那部分,则不能退出。
此外,无论何时都无法办理投保金的暂时停缴或撤销手续,仅持有死亡证明、已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证明或者累计缴纳社保费用尚不足15年的情况下才能选择退出。
然而,这个时候能够返回给劳动者的,仅仅只是个人缴纳的那部分,而对于由用人单位替员工缴纳的那部分,仍然不能被退回。
关于最后一点,倘若是自行全额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由职业者,那么在依照相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时,仅仅能够收回原本缴纳金额中的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则是由用人单位缴纳,因此同样无法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二、社保能自己交费吗
个人可以缴纳社保,以灵活就业者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n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n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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