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起诉离婚没证据,只能由法院根据情况认定。
一方举证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次起诉离婚了能判离吗?
第三次起诉离婚能否判离要看夫妻情感是否破裂。法院判决能不能离婚都是看证据的,而不是看起诉离婚的次数。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破裂了就判决离婚,否则判决不准离婚,起诉次数不是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法院判决能不能离婚都是看证据的,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法院是不会轻易叛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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