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与没收财产类似,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但是,我国刑法采取罪责自负,反对牵连的原则,如果被判处罚金,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是属于财产刑、附加刑。但是,罚金执行有三种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执行其财产:1、在判决规定的限期里一次或者是分期缴纳。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可以采取查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者是扣发工资等。3、如果有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免。
一、什么是罚金,罚金的方式包括哪些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不交会没收房子吗
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交纳罚金后,如果犯罪分子不交纳的,人民法院会强制执行,如果房屋是犯罪分子财产的,会查封房屋。罚金是刑事处罚的附加刑之一,对犯罪分子处罚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罚金,否则由人民法院会强制执行,判处罚金的,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即罚金的缴纳,这也是事关法律的尊严和罚金刑能否得到切实执行的重要问题。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纳的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以便于执行。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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