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的定罪惩处:
1、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应定贪污罪;
2、贪污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较重情节的,应惩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等,具体量刑应根据犯罪数额和情节予以确定。
受贿罪该如何惩处?
受贿罪既遂,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按贪污罪处罚。
1、一般情形,受贿数额较大或其他较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受贿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3、如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等;
4、以上都要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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