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营运证的私家车能否用于客运?
时间:2023-07-09 06:10:33 2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私家车有营运证可以拉客。营运车辆,车辆行驶证的“使用性质“,并且需要在运输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除了需要能够驾驶该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外需要办理从业资格证,需要向运输管理部门定期缴纳运管费,可以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

私家车被追尾有误工费吗

对方全责,如果当事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需要赔偿误工费,但是如果没有人员受伤,只需要维修私家车车辆,不需要进行误工费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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