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列举的是一些可能的证据,用于证实对方是否存在出轨行为:
首先,我们可以寻找诸如保证书、道歉书之类的书面证据,这些都是在婚外情被暴露之后,由于一方的感情冲动而产生的悔过之意所编写的文字记录。
其次,如果涉及到嫖娼行为被发现并且遭受了相关部门的处罚(比如得到了派出所的笔录),这也是一个有力的证据。
此外,若公司查实员工的婚外情行为后,他们有时也会对该员工的生活作风进行相应的处理,从而留下一些处理文件作为参考。
同样地,如果我们能够获得过错方和第三者同住地点所在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证明,加上租屋房东提供的有关男女双方共同居住情况的证人证言,那么这些都将成为非常重要的证据。
还有一类关键的证据是,夫妻之间来往的书信、短信以及电子邮件等数字化信息,除了上述书面证据之外,对于短信、电子邮件等数据形式的证据,更需要妥善处理以确保其合法性,比如说对其进行公证处理,然后再一起递交至法院。
最后,虽然在收集捉奸在床这样的证据时难度较大,但是如果我们能够通过拍照摄像等适当的方式获取到这些证据,请务必调整好我们的道德底线,避免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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