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年度签注,不收取费用。”覃*朗解释道,因遗失、损坏补领、换领居住证或者逾期
未办理签注手续重新申领《居住证的,则需收取工本费。
同时,原来已办理暂住证的,需在原暂住地换发居住证,其居住时间相应会连续计算。自2013年1月1日起,全区将全面停止制发暂住证。
居住证如何办理呢《办法规定,已经申报居住登记,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和年度签注。
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发放居住证: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就学时间不足6个月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以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员。
(提示:按规定,流动人口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设置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点)申报居住登记;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不需要重新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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