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性质和内容,当事人可以改变合同内容。但变更合同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双方经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明确。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但变更合同也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
根据合同性质和内容,当事人可以改变合同内容。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当事人如何协商变更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变更合同内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变更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变更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此,当事人要协商变更合同,首先需要明确变更的内容,并确保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其次,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或者书面形式明确变更的内容和影响。如果无法协商,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避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根据合同性质和内容,当事人可以改变合同内容。在变更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需经协商同意,并确保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但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要协商变更合同,首先需要明确变更的内容,并确保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其次,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或者书面形式明确变更的内容和影响。如果无法协商,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避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