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视台私自暗访侵犯肖像权吗
会,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私自暗访未经本人同意,属于侵犯肖像权行为。
二、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肖像使用
(二)、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
(三)、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
三、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都会构成侵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因社会公共利益,可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一)、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
(二)、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
(三)、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四)、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
(五)、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六)、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七)、作为证据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八)、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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