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人死亡,其配偶能否继承共有财产部分
依据我国《民法典》,当法定继承人离世,其配偶有权享有共同财产中对应份额的权益。
即夫妻共享的财产,若一方故去,应先行分予尚健在配偶其二分之一的份额,随后剩余部分方可作为逝者遗产进行分配。
此举表明,若某位法定继承人离世,其配偶可优先获得共同财产的一半所有权。
具体而言,该规定包括以下关键点:
1.共有财产分割:在处理遗产前,必须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划归尚存配偶;
2.遗产定义: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构成遗产,共有财产需划分出属于尚存配偶的部分后方能成为遗产;
3.继承顺序:尚存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如子女、父母)共享剩余遗产;
4.无其他继承人情形:若逝去继承人无其他法定继承人,则尚存配偶可继承全部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老爸死了可以继承爷爷的财产吗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可依法行使代位继承权利。
该项继承方式仅适用于无遗嘱状况(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有遗嘱及遗赠的情形。
代位继承的限定条件为父母先行离世,且只局限于直系血亲中的晚辈一脉进行代为传承。
具体而言,因孙子孙女或外孙外孙女享有优先继承权,故可在其无继承者时,由曾孙子女接替。
值得注意的是,旁系亲属如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均无此项权利。
此外,代位继承仅限于继承已故继承人应得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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