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院的孩子是可以领养的。
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若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领养小孩需要以下的流程:
1、申请。一般需前往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审查。即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依法予以核查相关情况;
3、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孤儿院领养孩子要不要钱
领养孤儿没有收费限制,但是对于收养人有条件要求,具体条件如下:(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全文7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