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此明确告知您,公司在异地开设办公室是完全合法的行为。
作为企业法人,您有权在不同地区使用自身的名义开展商务活动,只需确保您并未进行非授权之设点经营即可。
然而,若贵司在住所之外的地方采用自有场地或者租赁、借用他人场地设立销售据点进行经营活动的话,那么便需要向所在地的公司注册机关提交申请,依法办理分公司登记手续,取得分公司营业执照。
反之,如若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将被视为违法经营,进而可能面临工商部门的纠正指令以及相应数额的罚款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罚款的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若贵司涉及非法收益情况,则将面临非法所得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上限为三万元人民币;
若是未获得任何非法收益,则将面临最低一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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