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金补助对象
1、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被用人单位吸纳,并且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了3个月失业保险的人员;
2、在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间,实现自助创业,并按规定参加了三个月失业保险的人员。
另外需注意的是,已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人员,不享受此项政策。(以上3个月按90天后计算)
申请时间说明
失业人员本人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按180天计算),可向原失业保险金申领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逾期未领取的,应领未领取的期限按规定予以保留。
申请一次就业创业补助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重庆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申请表
3.若失业人员在重庆市外参保,另需提交《失业人员重庆市外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证明。
4.签订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并盖公章)。
5.本人在邮政储蓄开设的帐户(验原件收复印件)
补助标准
发放标准为区875元/月,县805元/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后,不再享受上次剩余的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相应期限计算为已领取待遇期限。如遇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不予计发差额。
即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创业,单人最高一次性可获得补助金20125元。
审核划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告知申请人相关政策权利、责任和需确认事项,经审核通过后,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发放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
问题解答
1、申请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应携带哪些材料申领
【答】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重庆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申请表、若失业人员在重庆市外参保,另需提交《重庆市外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证明。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不能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
2、重庆的就业补助金一个月是多少钱
【答】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领取,你可根据缴费年限进行计算。
3、重庆退伍军人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九类人群"可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分别是指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九类人群"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时,还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本市户籍,包括集体户口;二是具有创业能力;三是没有在办的企业;四是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能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