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在男方居住地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是否可以在居住地起诉离婚
如果被告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起诉离婚,但一般只能在被告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因为离婚案件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需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直接去法院起诉可以吗
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是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权,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适用于一般地区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当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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