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传票不签收会怎么样
法院传票不签收,可以留置送达。如果经合法传唤无故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传票内容的不同,该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1、如果是开庭传票,法院确系送达后,受送达人拒不到庭(不接收),如果是原告则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则依法缺席审理。
2、如果是审理阶段要求其到庭接受询问或交换证据的传票,若该人不到庭,则视为其放弃陈述权利或放弃举证。
3、如果是要其到庭进行调解的传票,若该人不到庭,则视为该人拒绝接受调解,法院应作出判决。
4、如果该人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则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拘传。
5、如果该人是执行阶段的被执行人,那么其拒不到庭申报财产或履行义务,执行局则应对其予以司法拘留。
二、开庭的传票找不到了会开庭嘛
收到传票后不到庭会有什么法律后果?1、缺席审判。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1)如果你是原告《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即你申请撤诉,但是法院法院不准,并且给你发传票要你出庭,你不出庭的,就可以缺席判决。
(2)如果你是被告《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你被起诉到法院,收到了传票,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即使你不在法庭上,也可以做出判决。2、撤诉处理这里所讲的撤诉,是针对原告而言。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3、拘传到庭拘传是法院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强制把被告带到法庭开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拘传的对象只能是被告,而且要在合法传唤两次之后,才可以依法拘传。并且是在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情况下,才可以依法拘传。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在程序上,拘传必须出示拘传证,拘传证应该由院长批准。
三、传票是用什么方式发给对方的
传票发给对方的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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