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代理的范围
税务代理的范围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允许注册税务师所从事的业务内容。尽管世界各国规定的业务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原则是大致一样的,即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纳税人所委托的各项涉税事宜。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财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税务行政复议。
(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注册税务师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税务代理。同时,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纳税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得办理。例如,《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事宜必须由纳税人自行办理,注册税务师不得办理,另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例如,《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26条、第30条都明确规定了注册税务师不得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事项的委托,并有义务对其行为加以制止及报告有关税务机关。
2.税务代理的基本形式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20条规定的10项代理业务范围,是就全部税务代理业务的总体而言的,具体到某一个代理人的委托代理项目,有可能多也有可能少,这取决于被代理人的意愿,据此,《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21条规定,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进行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常年代理、临时代理。这说明税务代理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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